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交流会

作者: 时间:2024-06-20 点击数:

6月19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A316会议室举行学习交流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杨天梅主持。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清明,党委委员、宣传部(教师工作部)部长刘克非作了交流发言。

杨天梅指出,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紧抓好学校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全面领会、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总定位、新要求;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和把握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要求,自觉在国家重大战略中找准定位,在区域发展需求中把握重点,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战场”,切实承担起赋予高校的新使命新任务。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逐一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站位检视工作,提升标准境界,谋深发展思路和举措,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主动担当,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在我校落地生根。

杨天梅强调,依法治校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治理结构、强化法治教育、加强队伍建设、构建防控体系等,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内部治理持续优化,依法治校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达到预期效果。同时也要看到依法治校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要切实履行学校党委在依法治校中把握方向、协调统筹、工作保障等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依法治校全过程;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争创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坚持师生主体地位,落实以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把法治实践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科学研究等办学治校各环节、各领域;要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降低法律风险。各级领导干部要做法治方略的信仰者、依法治校的推动者、法治风气的引领者、法治自律的践行者,牢固树立依法治校观念,切实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尤其在问题易发的招生考试、校园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经费管理、干部人事选聘、大宗物资采购等关键领域,严格规范“制权、管人、控钱”三大环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王清明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作了交流发言。他回顾了近年来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取得的成效,并从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增强法律风险意识维护学校权益、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文化氛围等方面,就进一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交流了思路举措。刘克非以《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谱写学校文化传承发展新篇章》为题作了交流发言。

(撰稿:李树亮      摄影:李艳秋     审核:刘克非     责编: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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