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处级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的通知》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副处级干部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部署。通过集中培训,使我校广大处级干部从总体上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政治论断、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内容和方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党的十九大闭幕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时、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在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采取领导动员、专家辅导、分组讨论和学员代表大会交流发言相结合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
23日、24日自学。
25日上午9:00至11:30校领导动员、辅导报告;25日下午2:30至4:30分组讨论。
26日上午9:00至11:30辅导报告;26日下午2:30辅导报告、分组讨论。
27日上午9:00至11:30大会交流、总结;
27日下午至29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地点:集中辅导和大会交流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C301);分组讨论(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集中培训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统筹协调好教学、管理等工作,全力支持参训学员培训。
2.各学员要按照培训时间安排和确定的培训地点,准时参加相关活动。开班动员时将签字后的《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见附件2)交工作人员。2017年11月参加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的培训的副处级干部不再参加。
3.培训结束后10日内将学习体会(电子版)报学校党校办公室(邮箱:jnxyzzb@126.com).
附件:
1.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班分组及研讨地点
2.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
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