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级师德宣讲团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10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我省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强化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弘扬高尚师德风范,全面提升我省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组建山东省师德宣讲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推荐省级师德宣讲团人选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2号)要求,现就推荐师德宣讲团人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讲任务

宣讲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巡回宣讲,宣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领域: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

(二)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和历史性贡献。宣讲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学习党始终不渝为民的初心宗旨、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以及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引导教师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充分激发教师学习内生动力,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国。

(三)师德规范和法律法规解读。宣讲《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典型案例等,引导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确保教师知准则、守底线。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增强教师法律意识,提升教师法治素养。

(四)师德典型先进事迹。宣讲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模范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奉献教育事业的感人事迹,生动讲好师德故事。宣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教育系统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职业理念、价值观念与道德修养。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力量,引导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师德内涵。宣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师德内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师德教育,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教师的价值观,浸润灵魂、熏陶情感、滋养师德,提升教师文化修养和人格境界,传承中华民族精神命脉,厚植师者应具备的文化底蕴,激励教师见贤思齐,激发教育情怀,努力把“教”与“育”贯穿育人全过程。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强,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言行雅正,作风正派,关爱学生,治学严谨,廉洁自律,有奉献精神,在教师、学生以及社会上享有良好声望,得到师生群众公认。

(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身体健康。具有参与宣讲工作的身体条件和时间精力,能确保全程参与宣讲团各项活动。

(四)有典型的师德故事或具有丰富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对师德师风建设规律有全面、深入的认识和把握,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实际工作能力强。

国家级省级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获得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四史”、优秀传统文化师德内涵等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我校推荐不超过2人,推荐时综合考虑推荐人选从事专业领域和擅长宣讲内容,同时加强思想政治表现考察,落实把关责任,确保填写信息内容真实、有效,保证推荐工作质量。请于4月7日前将《山东省师德宣讲团人选推荐表》《山东省师德宣讲团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及师德宣讲稿发送到指定邮箱。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山东省师德宣讲团人员名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宣讲教育相关工作,可结合本次推荐工作,组建符合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求的师德宣讲团,参考省级师德宣讲团重点宣讲内容,积极开展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莹莹,0537—3196028。

邮箱:jnxyxcb@126.com

                                                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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