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
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是学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的重要措施,也是学校加强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的科学化,我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了《济宁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工作管理体制、内容、方式和途径、监督和保障等做了全面的规定。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
(二)健全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学校通过学校网站、校刊校报、校园广播、文件、年鉴、会议纪要等便于学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及其他主体知晓的方式公开学校信息,并在固定场所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学校信息。
二是学校经常通过新闻媒体,将学校办学的重大举措和新进展、新经验及时地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
三是定期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座谈会,通报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学校概况、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科学研究、资产与基建管理、对外交流等各项公开内容,使学校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截至2013年8月底,学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一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学校工作推进情况的相关信息。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型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点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毕业生基本信息、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就业方案及毕业生就业率等就业信息;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科专业发展规划、学籍管理、专业培养方案、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等信息;教职工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办法和结果等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等财务信息。
3、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信息。主要有教育收费、饭菜价格专项补贴、食品卫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后勤保障等信息;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培训、绩效工资分配、周转房分配的相关政策和办法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基本方式
学校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电子传播、文字传播、会议传播等基本方式,借助校园网站、校园广播、校报、文件、短信、会议纪要、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具体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通过校园网站主动公开新闻信息211件,电子公文129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涉及机构变革、人事任免的信息、评优表彰、招生信息、学籍异动、教学、管理、科研等制度建设、党建工作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的事项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原有运作模式、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优化,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起到了推手作用。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2-2013学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2013学年,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但仍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深入;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尚不够完善;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本学年,我校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济宁学校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三)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安排全体师生员工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特别是对各部门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考核与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
济宁学院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