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06-06 点击数:
6月5日下午,学校党委副书记、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吕灵昌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济宁学院岗位聘用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和《济宁学院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会上,人事处副处长王朝杰就《济宁学院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处长王东艳就《济宁学院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编制情况向学术委员会作了汇报。委员们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展开充分讨论,提出了诸多合理化意见建议。
【撰稿:王朝杰 审核:赵洁 责编: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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