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学校在行政办公楼二楼A221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1次院长办公会议。校长王清明主持会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凡路、尹春光、赵明,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济宁学院监察专员孔繁润,副校长刘国栋出席会议,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张永刚列席会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研究了以下工作: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审议2023年拟报山东省教育厅注册备案的校外教学点。
三是审议《济宁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
四是审议《济宁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五是审议《济宁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协议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
(撰稿:陈长峰 审核:张永刚 编辑:李利)